狗贵人贱吗?
一个三岁的儿童竟然被狗撕咬后18天不治身亡,可以想见,孩子在他最后18天的生命里活的是多么的痛苦和多么的恐惧,他在生命的最后18天里是怎么煎熬的,恶犬的主人应该为这名儿童的死负责。但是18天过去了,居然没有查到恶犬的主人。据说公安部门介入了,疾控部门也介入了。怎么可能找不到恶犬的主人呢?匪夷所思!
曾有一个案例,一个女人也是散养狗子,结果狗子窜到马路上被车撞死了,撞死狗子的司机师傅不知道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竟然驾车离去了。被撞死的狗子的女主人就通过交通监控查找出了撞死狗子的司机,狗子的女主人起诉撞死狗子的司机师傅是肇事逃逸,要求司机师傅赔偿3万元。
一只狗子被撞死了都可以通过交通监控查找出来,狗子咬死人了反而交通监控没有用处了吗?
狗子被撞死了它的主人就可以获得肇事方的赔偿金,狗子咬死人了它的主人肯定要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养狗的人不能只捞取好处不承担责任吧!
疾控部门也介入了,据说要调查狂犬疫苗是否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可以查,问题疫苗又不是第一次,以前就出现过问题疫苗,但是检查问题疫苗不能代替搜查恶犬主人,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和责任,问题疫苗由相关的责任人负责,恶犬咬死人了则需要它的主人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