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收据写双节旅游消费提示减少矛盾纠纷共

   时间:2024-11-08 阅读:

2018年的“中秋小长假、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两节之间仅隔6天,旅游将成为市民朋友们出行的热门选择。为倡导广大旅游消费者在出游时要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上饶市旅游监察支队特发布双节旅游出行温馨提示,希望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共创一个和谐、宽容的旅游环境。

案例:

游客齐女士与亲友一行四人于2018年7月4-9日,报团参加了江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新马六日游,回程后却发现原定行程内的两个景点没有去,故投诉,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

调查核实:

因此,我们认为齐女士等游客投诉属实,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对遗漏的两个景点门票进行赔偿。经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双方于9月7日达成和解协议,江西**国际旅行社就未完全履行旅游合同中的服务事项向齐女士等游客道歉,并退赔两个景点的门票款及违约金。

提醒:

选择正规旅行社

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旅行社的证营业执照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在网上或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预订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游客,应当选择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的网络服务商或者旅行社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企业QQ服务平台来预定产品和服务。拒绝任何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谨慎选择“群旅游”活动。

签订规范旅游合同

为保障维权有据,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详细约定行程时间、团费、项目、服务标准、购物点数量、是否同意转拼团、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对于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要向旅行社索取相关票据,若将团款汇入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

警惕低价旅游团

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一味的追求低价旅游产品,“一分价钱一分货”,经营者一般是通过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从而弥补团款的费用。因此,建议游客不要选择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线路,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主动识别旅游消费陷阱,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依法维权

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保持冷静,理性沟通,防止损失扩大。应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保存好旅游合同、缴款收据、发票等材料,及时与旅行社沟通、协商,或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报名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门、消协或者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全国统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

◆ 上饶市旅游监察支队举报电话:0793-8219090

上饶文旅之声

供稿:上饶市旅游监察支队 何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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