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3月19日讯(记者 唐志勇)3月18日,湖南证监局的官网一连挂出了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违规减持的两家机构出具了警示函。其中,禾元投资是开元股份的股东,聚贝投资是飞鹿股份的股东。
有意思的是,这两家机构一家是被动减持(强制平仓所致),一家是主动减持,由于都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结果都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而遭到了行政监管。
主动减持至5%要报告
湖南证监局2019年第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聚贝投资是因为违规减持飞鹿股份至5%以下,被出具了警示函。
截至2018年10月7日,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聚贝投资”)持有飞鹿股份7.24%的股份,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
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聚贝投资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竞价方式合计减持飞鹿股份股票361.25万股,减持后持股比例下降至4.27%。
不过,聚贝投资在持股比例下降到5%时,未按照规定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飞鹿股份股份。
因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聚贝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那么,究竟怎样减持才算合规呢?
其实,不管增持还是减持上市公司的股票,机构持股比例变动到5%(或其整数倍,如10%、15%等等)的关口,都要暂停交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机构不能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被动减持要提前披露
和聚贝投资主动减持违规不同,禾元投资是因为遭遇强制平仓而出现被动减持,结果也被打板子了。
湖南证监局2019年第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18年8月6日,共青城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禾元投资”)被质权人通过集中竞价强制平仓减持了开元股份股票34万股,成交金额346.12万元。
此前,禾元投资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开元股份股票1703.4万股,占比5.02%。而这次减持前,禾元投资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因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禾元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2018年,A股市场低迷,股权质押危机频频爆发,像禾元投资这样因遭遇强制平仓而被动减持、结果信披违规的事情并不罕见。
例如,顺威股份的大股东蒋九明,其持有719万股被华安证券强制平仓,结果,因未提前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不仅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大股东)被动减持要依法预披露,董监高也是如此。例如,千山药机副总经理王亚军,其质押的157.95万股被强制平仓,也因信披违规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其实,被动减持要信披合规也很简单:只需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进行预披露、并履行进展披露义务即可。




